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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作品還是要人才? 「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引發討論

2014年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之一的大型舞劇《二十四節氣─花間十二聲》海報。 (王泊 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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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底成立的「國家藝術基金」,每年由中央財政撥款廿億人民幣對藝文創作核資補助,但就二○一四年底核定的補助內容來看,國有院團仍占大宗,而作品獲補助的金額超過50%,但人才培養只占9%,傾向於作品的產出而忽視培養對於生態有極大影響的各種人才,說穿了,國家藝術基金仍是一個被動式的補助機構,缺乏對整體演藝生態的積極改善功能。

《PAR表演藝術》 第271期 / 2015年07月號

《PAR表演藝術》雜誌 ▪ 271期 / 2015年07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