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演藝 | 十年演藝/文化傳媒

媒體藝術化,藝術媒體化 報紙公共服務與文化活動推廣之間

報禁解除,文化版面增加,記者的角色也隨之改變。 (林俊宏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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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七年,台灣政治上的解嚴、報禁解除,讓長久以來媒體與藝術的關係起變化,文化版面的出現不但使得媒體在報導文化藝術活動上一反以往純報導式,開始有較深廣的尺度,甚至積極介入文化活動,使得媒體藝術化,藝術媒體化,而對媒體、藝術表演者、觀衆形成另一種考驗。

《PAR表演藝術》 第53期 / 1997年04月號

《PAR表演藝術》雜誌 ▪ 53期 / 1997年04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