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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鍍金,也要實至名歸 從金鐘獎「傳統戲曲類節目獎」思考起
「劇場」版戲曲在電視上播映,只是一個媒體轉移,它是複製,沒有美學的意涵。而專為電視而製作「影像版」戲曲(以布袋戲最典型),可透過導演(播)所設計的鏡頭,呈現出一組有機體的影像,透過影像的聲、光美學,呈現另一創意與智慧。「傳統戲曲」金鐘獎要頒得名符其實,電視台以及戲曲業者都不應該迴避以「影像」為本的視角,讓影像媒體竭盡其所長,為影像藝術而活。
《PAR表演藝術》 第120期 / 2002年12月號
「劇場」版戲曲在電視上播映,只是一個媒體轉移,它是複製,沒有美學的意涵。而專為電視而製作「影像版」戲曲(以布袋戲最典型),可透過導演(播)所設計的鏡頭,呈現出一組有機體的影像,透過影像的聲、光美學,呈現另一創意與智慧。「傳統戲曲」金鐘獎要頒得名符其實,電視台以及戲曲業者都不應該迴避以「影像」為本的視角,讓影像媒體竭盡其所長,為影像藝術而活。
《PAR表演藝術》 第120期 / 2002年12月號